現形國土計畫內的實行重點


梧桐院子築藝有限公司 1.198k

台灣的國土空間規劃,最早約可追溯至日據時代。日治時代的初期,日本政府將重點放在改善市區道路與公共衛生環境,針對上下水道、建築設計,與土地徵收制定了相關規範。此時期僅對城市的離散區域做改善,稱為「市區改正」1。1899年至1917年,台灣總督府執行了數次的市區改正計畫,台灣共有20個城市與街庄受到改正影響。1934年成立「都市計畫法施行準備委員會」,並在1936年公布《台灣都市計畫令》和施行細則,隔年實施。台灣都市計畫令首創以土地使用的功能性來劃定分區,將都市區域劃分為住宅區、商業區、工業區、美觀地區、防火地區、風景地區、風紀地區等類別2。《 台灣都市計畫令》在戰後還是持續沿用,一直到1964年公佈了《都市計畫法》之後才被廢除。日據時代一直到戰後十餘年間,為台灣各主要城市奠定基礎以及快速發展時期,所以《 台灣都市計畫令》可說是影響深遠,但此時期的日本殖民政府只重視都市區域的發展,對於整體國土的空間使用規劃可以說是還在起跑點,或根本就尚未站上起跑線。

image.png

image.png

image.png

image.png

image.png


分享這個頁面

(分享動作會在新視窗開啟)